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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金融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
省政府法律顾问、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 耿
2024年04月15日
字数:1,554
版次:04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党的十九大提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三大攻坚战,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确保国家安全。因此,做好金融工作责任重大,容不得丝毫疏忽懈怠,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中的重点,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风险点多面广,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高位运行,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任务艰巨繁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打击金融犯罪的司法解释、政策和重要举措,积极参与推动了对金融领域犯罪和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惩治,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假币、地下钱庄、银行卡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依法惩治金融犯罪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金融犯罪形势依然严峻。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金融消费越来越方便,金融诈骗也逐步包装披上“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等形形色色外衣,非法集资形式多样化、手段隐蔽化、操作职业化、网络化趋势明显,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司法审判上看,金融犯罪案件主要有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大、犯罪手段隐蔽性强的新情况、新特点。比如,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持续高位运行,大要案高发频发,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又如,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不断发生,犯罪手段、方式方法更加隐蔽、多样。从这个意义上说,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犯罪,找准犯罪特点,健全有效的协同机制,加大惩治力度,才能在有力震慑犯罪的基础上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金融犯罪,从其类型、形式、手段等,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群众利益,危害较大、影响较坏。比如,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购买所谓“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实际上是以老年人房产办理抵押借款,获取资金后被不法分子挪作他用甚至挥霍。养老金融诈骗形式多样,既包括非法集资案件,又包括诈骗案件,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涉案金额看,涉及到的老年群体之多、利益之大不容小觑。这也说明,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金融犯罪,才能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国家安全稳定打下良好基础。
  实现对金融犯罪风险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打击金融犯罪的有效合力,是预防和惩治金融犯罪最有效的方式。一是依托大数据监控技术,加强异常交易账户信息、违法线索的综合分析研判,提升全链条打击的精准度。二是坚持打幕后、打组织、打网络,通过统一指挥、集中部署、联合办案,形成集团作战、密切协同的执法格局。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金融等部门的线索研判、数据共享、情报导侦、协同办案等协作机制。四是落实法律相关规定,着力构建行政、民事、刑事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五是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体系,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
  依法惩治金融犯罪不能止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不能松懈。相信,随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凝聚合力,始终保持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护航、积极作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定能够更好的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