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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笔民勤羊肉
2023年02月13日
字数:1,849
版次:04

马超和


  我熟悉绵羊。生活在有“中国肉羊之乡”之称的民勤,我跟绵羊的纠葛由来已久。一直以来,我家后院的栅栏里总圈养着羊,数量总保持在十五只左右,它们是我家有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给它们割过草、提过水、添过料,赶着它们到草滩上、到收割完毕的地块里溜达。我看它们撒欢,看它们嬉闹,看它们为争夺食物而使出浑身解数打斗。
  在民勤大地上,苏武牧羊的故事流传甚广。苏先生坚守使命,不屈淫威,吞毡啮雪,落尽节旄,挣得了一份永垂不朽的功勋。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民勤的羊也沾染了些许荣光,你看,它们走起路来昂首挺胸,蹄下生风,潇洒干练非常,有点不可一世的劲头。
  我也有过赶着三四百只羊在滩野放牧的经历,我觉得约束三四百只羊的体验与指挥万马千军的感觉相差无几。羊群中也有些特立独行的存在。在晨曦中,它并不着急忙慌地啃食鲜草,而是朝着东方“咩咩”几声,柔情万千,百转回肠。我想,它肯定是一位诗人,或是一位经验老道的朗诵者,至少拥有不少文艺细胞,对生活有着诗意的向往和追求。
  公羊是羊群中绝对的危险分子,喜欢找人的茬儿,想来是分泌过剩的雄性激素在作怪。
  我家一直养有公羊,不安分的那种。大概是在四年级时,有一天,我写完作业到后院子里收鸡蛋。我知道它的恶劣脾性,本来有些防备,但它那副心不在焉的模样还是迷惑了我——我的警惕心松弛了下来。它突然发起攻击,把我顶得仰面朝天,屁股生疼,胳膊肘处蹭破了皮,沁出了鲜血。他的阴险狡诈让我气恼到了极点,我跑到前院拿了宰猪刀,叫嚷着要宰了它。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我若是癫狂起来,杀伤力绝对比兔子要大得多。很明显,对于这一点,公羊心知肚明——它的眼神顿时软了许多。它是父亲的宝贝疙瘩,我不能也不敢真宰了它。我放下刀,抡起一根红柳棒,追着它一顿暴揍。
  从那以后,它依然是羊群中的王者,依然压制着可能取代它地位的势力,蛮横地播撒着自己的优良基因,依然时不时干些欺负弱小的勾当,却一直避着我,甚至不敢跟我对视。我家后来养着的公羊大抵都是它的后代,我跟它们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它们或许在弟弟妹妹面前耀武扬威,却从没在我面前龇过牙。
  绵羊也是有记忆和传承的。或许它曾告诫过自己的后代,那个人惹不得。而他的后代也不敢轻易挑衅,虽然那“传言”未曾验证,毕竟一旦传言属实,那样做的代价实在太大。如此看来,不是只有人有欺软怕硬的性格,一次火山般的爆发比十次摇尾乞怜奏效得多。
  “中国肉羊之乡”并非浪得虚名。民勤的羊喝咸水,吃碱草,自然排酸,其肉无腥无膻、不肥不腻、软硬适中,鲜美可口,有“杭州风景美,民勤羊肉香”之誉。临近市州的客商来民勤如果不吃顿羊肉,总觉得少点什么;不抿两口烧酒,总觉得辜负了羊肉的美味。
  宰羊是乡间待客的最高规格。锋利的斧子和尖刀是居家常备的家伙事,每家每户都有。只要主意打定,三下五除二便收拾得妥妥当当。精干的农家妇女烹煮羊肉的手段堪比饭店大厨。他们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技能培训,只是在生活中得到了足够的历练。
  民勤羊肉胜在不腥不膻。但凡能想到的做法,民勤羊肉都适宜,而且味道顶呱呱。炒羊肚、熘羊肝、烤羊排、黄焖羊肉、葫芦羊杂碎……双手捧着羊肉疙瘩,嘴里嚼着鲜香的肉,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含糊其辞地啧啧称赞,这样的场景在民勤的大小饭店随处可见。
  初夏,仲秋,石羊河畔是人们放松心情的首选之地,烤羊肉自然是不可缺席的户外美食,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吃的嘴角流油。冬日里,庄户人家通常会杀只满口羯羊犒劳犒劳奔忙了一年的自己及家人。老人们的吃法最是讲究,他们在砂锅里卧上几疙瘩羊肉,配上葱段、姜片、萝卜块和几颗红枣,再根据口味放几粒花椒搁炉火上顿。待一个钟头以后,香味便充盈了整个屋子。
  节庆活动,大锅羊肉(也叫“开锅羊肉”)当属最聚人气的美食。人们聚在大锅周围,眼巴巴地等待肉熟。虽然被炭火炙得大汗淋漓,却仍然觉得它不怎么给力。吃完肉,在汤中加适量水下黄米,水开米烂再下面条,调点葱花或者嫩芹菜,便是鼎鼎大名的全羊汤黄米面条。
  尽管被食用是羊肉的本分,但要被食用者悦纳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民勤羊肉打破了很多人的禁忌,也打垮了很多人偏执的坚持。面对香味扑鼻的民勤羊肉,哪儿的羊肉最好吃,那是一个不需要争论的问题。
  我是资深吃货,对羊肉情有独钟,吃羊肉、吸羊髓、喝羊汤,轻车熟路。我喜欢吃肋条肉,不肥腻,好下口,有嚼劲。宋代苏轼有言“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南方来的客人,跟民勤羊肉多接触几次,就会被其魅力所折服,乐不思归,或者恋恋不舍。也难怪,民勤羊肉的品质自不待说,但就江南那烟雨蒙蒙的氛围,怎么能够吃得出北方的那股子豪迈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