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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协作用做到“四个必须” 确保《条例》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2022年09月07日
字数:2,036
版次:02

中共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党组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作为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人民政协“三个重要”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条例》把党的领导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规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党中央对政治协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发挥政协党组领导作用,牢牢扛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两个全覆盖”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做出机制性安排,依规依章程组织开展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重要政治协商活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集中确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要协商活动必报经党委批准后实施,执行落实情况必须向党委及时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治协商活动的全过程各方面,保证政治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推动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二、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完善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支部会议、委员培训、干部轮训相配套的经常性学习制度体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将要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扎实推进“书香政协”建设和政协委员讲堂、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培训、座谈、辅导、研讨活动,实现政治思想教育常态化,引导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为着力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政协更好成为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
   三、学习贯彻《条例》,必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条例》明确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和协商座谈会。政治协商作为政协首要职能,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准确把握政治协商定位,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把凝聚共识贯穿政治协商全过程,鼓励和支持参加协商的各方讲真话、建诤言,加强互动交流,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协商氛围,充分发挥政协制度在政治协商中的优势作用。健全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月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新格局。通过不断完善协商议政新格局,把政治协商的过程与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围绕党委批准的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好政协政治协商活动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委员视察调研等制度,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工作落实机制,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政协更好成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四、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
  《条例》对政协委员在推进新时代政治协商中如何履职尽责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大力实施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增强委员“四种能力”,为政协工作提质增效蓄势赋能。按照“讲纪律、守规矩、重品行”的标准加强委员作风建设,立足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社会治理“四个第一线”,强化一线意识、突出一线履职、实现一线作为。全面对标对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工作主线,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形成一批有价值的高质量建言,更好服务中心大局、贡献政协力量。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协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委员带头下沉基层一线参与协商议事,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聚焦打造河西走廊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酒泉区域中心城市等经济发展议题开展专题协商,体现政协价值。围绕疫情防控、创业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社会管理等民生改善议题,开展深入调研、组织专项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督办政协提案、进行专题协商,提出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发挥委员“三个作用”,展示委员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