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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24年07月08日
字数:669
版次:01
  本报兰州讯(记者师向东)7月5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有关政策解读发布会上获悉,8月1日起,我省将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高峰、平段、低谷各8小时调整为高峰7小时、平段11小时、低谷6小时。
  据介绍,为适应我省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供需形势转变、系统用电负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甘肃新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省结合电力系统净负荷特性和运行情况,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制定出台了《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推进新时代甘肃能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政策》和《行动方案》)。
  根据《政策》,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由7:00-9:00、17:00-23:00调整为6:00-8:00、18:00-23:00,平时段由23:00-7:00(次日)调整为23:00-6:00(次日)、8:00-10:00、16:00-18:00,低谷时段由9:00-17:00调整为10:00-16:00。本次政策调整由全体工商业电力用户(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和农业生产电力用户(除农业排灌用电外)执行。居民和电采暖用户执行原规定,暂不调整。
  《行动方案》以新能源、传统能源、输送通道等8个关键领域建设行动为抓手,重点围绕破解当前及长远能源领域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和落实举措。力争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超过1.6亿千瓦,建成投产抽水蓄能项目100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1000万千瓦,煤电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生产煤矿产能1.35亿吨/年,原油产量超过120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30亿立方米。
  此外,我省还配套出台省内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合同交易价格区间政策,制定省内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区间为420-620元/吨(5500千卡,含税),通过电价、煤价政策协同发力,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