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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嘉峪关税关
2024年04月01日
字数:1,818
版次:03

陈彦友


  清代,嘉峪关是连接内地与新疆的重要枢纽,承担着控制西域各国与清王朝朝贡贸易的职能。清初,在甘肃嘉峪关设常关。乾隆四十年(1775年),清朝在嘉峪关设置巡检,专察往来人数,例不征税。嘉峪关巡检的设置,使嘉峪关成为新疆与内地贸易交流的主要关卡。祁韵士出关,曾记“又丁坝西行,四十里至嘉峪关,关距肃州七十里。民人出关者,须自州给票,始得放行。此外,亦须检验公文,乃定例也。”清中期以后,随着清廷对蒙古准噶尔部诸汗叛乱和回部大小和卓叛乱的平息,丝绸之路的东西贸易有所恢复。清代中原至新疆的一条重要商路是从西安出发,经兰州、嘉峪关、玉门至哈密,多用四马大车运货,每车载重1000余公斤,沿途多关卡,行程需5个月左右。吐鲁番的棉花、葡萄,准噶尔的羊、马、骆驼、羚羊角和南疆的玉石等都是经此路运往内地。内地大批物资如茶叶、丝绸、棉布、瓷器、药材等也经嘉峪关运往新疆和中亚等地。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中国开始海禁。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颁布海关征收细则,把进出口货物分为食物、衣物、用物和杂物4类,从价课税。进口货物税率为4%,出口货物税率为1.6%。随着内地与新疆联系日益频繁,违禁物品玉石、大黄、铁器的走私贸易亦兴盛起来,尤其是玉石走私,屡禁不止。嘉庆四年(1799年),清朝放松玉石之禁,准叶尔羌、和阗等地玉石、玉器入嘉峪关,但必须验明后照票按例收税。其余所带别货,免其科税。征收的玉税,按季全部解交肃州,解司报户部。“如有铺户人等串通在关书役,包揽承纳税课,从中留难,及滥税别货者,许商人喊禀究治。”
  为了防止偷漏税款,管关巡检需要填报由肃州钤用的三连收税印票,“每遇玉商投税,前幅填给商人收执,中幅申送藩司,尾幅肃州存查,以杜隐漏。”对于偷漏税款者,处罚严厉,玉石漏税正税在五钱以上,加罚一倍。一两以上,加罚两倍。二两以上,加罚三倍。三两以上,加罚四倍。四两以上,加罚五倍。五两以上,将货物一半入官,一半补税。若银数在五钱以下者,只令完纳正税,免其加罚。此后,茶叶、棉花也成为嘉峪关征税的商品。嘉庆八年(1811年),那彦成等奏请自嘉峪关至阿克苏及喀什噶尔、叶尔羌等三城共四处抽取茶税,严禁商人贩私茶。嘉庆十九年(1814年),关外吐鲁番种棉花日广并大量贩运进关,清朝即令于“商贩经处所,如嘉峪关等处,酌量收税”。咸丰时该项税收成为定例。鸦片战争后,此前由官方垄断的内地茶叶、丝绸、布匹及其他日用品,如纸、火柴、砂糖、瓷器、铜铁器都被商贩经过嘉峪关贩入新疆,数量庞大,尤其是新疆建省后,“自嘉峪关趋哈密为一路,秦陇湘鄂豫蜀商人多出焉。”清乾隆年间,经嘉峪关到喀什噶尔“每年茶叶私贩出卡者,竟有十余万及二三十万斤之多”。乾隆七年(1724年)至十六年(1751年),准噶尔吹纳木克、图尔都、哈柳、额尔肯等商人,进入嘉峪关在肃州进行贸易,一次率商队达数十人,牛羊、骆驼成千上万,成交白银多者一次达88800两。以茶叶为主的对外贸易日益兴盛。经嘉峪关出口的中国茶叶占国外茶叶市场的三分之一。道光八年(1828年),清朝又在嘉峪关设立了茶务稽查局、稽查官,收缴茶税。据《清史稿·食货志》记载,光绪十三年(1887年),清朝通过嘉峪关输出了价值903万两白银的茶叶和杂货,而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价值仅11.8万余两白银,实现贸易顺差891.2万两白银。嘉峪关征收商税的种类和数量在不断增加。嘉峪关常关对过往行人例不征税,但实际上,虽屡经禁革,直至清末,从清朝官员、外国旅行家对嘉峪关的描述中可以发现,嘉峪关对过往商旅、行人征税并没有停止。清乾隆年间,嘉峪关在验票放行时,向行人勒索银钱征收人头税。嘉峪关“城内驻扎游击巡检,有税厂,空车过取四百文,骡、马二百文,人一百文,同行十余车,开箱细查,无私货乃免”。清宣统三年(1911年),刘雨沛在《西戍途中日记》中记载:“关于肃州道监督,只派家丁为委员司之。每人出入关收税一百二十文,牲畜每头四百文……”。一位名叫马汉达的外国人曾留下了他对嘉峪关税卡印象的记述:“……每年有大量的移民往西去,每日必须为登记注册或领取通行证交纳一钱银子。”当时的移民现象应该说较为普遍,因为在当天(11月30日)马汉达就碰到了一个400人的湖南移民团,因为对征税银两的不满,为此移民团还痛打了征税者后,扬长而去。此事发生后,“肃州税务司就把税额降到40文铜钱。”据马汉达介绍,当时守卫城门的工作由游击负责,游击手下有8名军官和51名士兵,纸面上的编制是120人的营。由此可见,移民团敢于暴打征税者,与嘉峪关驻军的薄弱不无关系。 (连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