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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
2023年01月11日
字数:723
版次:02
  本报兰州讯(记者赵淑娟)1月1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省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金融机构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意见》细化制定了12条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措施,全力帮助市场主体获得信贷资源、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用好金融政策工具、挖掘银行信贷潜力、完善金融要素环境”3条措施,全力做好稳健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持续落地。持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持牌金融机构种类。
  二是“支持三农主体发展、加强产业融资服务、深化科技金融融合”3条措施。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投放,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积极推广“保险+期货”模式。建立产融合作“白名单”。大力发展上下游中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对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贴息补助。
  三是“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助推银企高效对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3条措施。用好金融服务平台,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便利度。定期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各金融机构通过新发放贷款、展期或续贷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恢复发展。积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
  四是“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加强增信服务支持、发挥各类金融作用”3条措施。建立全省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完善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工作机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进行“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发挥好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