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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职责与方式
2022年12月14日
字数:3,183
版次:03

□ 欧阳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就“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等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为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和特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我们党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结晶,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从形式和过程来看:这一民主形式既能使人民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更能使人民通过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从而保证了人民群众在选举权行使后的日常政治生活中仍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从实践效果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有机统一,而且体现了民主与团结、民主与集中、践行人民民主与实现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从中西对比来看:在西方国家,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在时间上是间断的,在程序上是非连续性的,民主的环节是不完整的,只重视投票环节,而选举后的治理以及人民的有效有序参与则被忽略,也就是“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超越了西式民主“唤醒”与“休眠”交替的投票民主、形式民主的弊端,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二、人民政协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性质定位
  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政协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特殊的性质和定位。首先,是践行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实行的协商民主与人大的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其次,是体现民主协商的重要平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有效践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一最具有人民民主真谛的理念,实现了更加灵活、更为经常的全过程协商。第三,是实现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之一。人民政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其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下去、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
  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一是更好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协商这个主责主业,五年来,我们在坚持和完善政协会议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形式的同时,探索了新的协商形式,如举办专家协商会、协商论坛,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近几年,我们探索出了一条协商向基层延伸的新路子,让政协协商走出机关,不断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向广大基层群众拓展。通过几年的协商实践,显示了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强大生命力。截至目前,我们在全省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建立委员工作站,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协商议事会(室),把协商平台搭建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我们还推动各级政协委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开展协商活动3万多次,用协商的办法为基层群众解决2.6万件难心事、烦心事、操心事。通过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使基层政协工作有了新的平台和抓手,扩大了基层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和社会治理,使公共决策更好地体现“最大公约数”。希望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持续探索和实践,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有序开展,不断走深走实,在全省“遍地开花”,使广大老百姓分享协商的红利和成果。
  二是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建言资政。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建言资政的发力方向。首先,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深入基层一线,系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把握问题实质,提出更切合实际、更有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比如,五年来,我们更加注重三级政协联合调查研究、更加注重发挥政协团队作战的优势、更加注重形成共识,共开展协商活动83次,提交提案3718件、报送协建议案或专项报告130多项,经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336次,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住甘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提案中,有21件提案成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其次,我们要更加积极准确反映社情民意,讲实情、汇民声,广集众智、广求良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和民意基础,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得更加彻底、执行得更加有力。比如,五年来,我们报送社情民意信息500多件,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00多件,全国政协采纳100多件,许多建议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希望各级政协组织、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议政建言水平,为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协民主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作用,完善方式途径,力争做到规范、有序,只帮忙、不添乱。首先,要把准监督重点。既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协商式监督,又对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适时进行反馈,以便党委政府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和改进工作。比如,近年来,我们围绕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疫情防控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又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尤其是围绕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全省30多个贫困县开展监督性调研,提出的34条工作建议全部被省委采纳,并下发文件督促相关方面整改落实。其次,要完善民主监督的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科学运用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等形式开展好监督工作,并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力争使政协民主监督在实践中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务实有效。希望各级政协组织坚持和把握不缺位、不越位、以帮助党委政府改进工作为原则,大胆探索和实践,推动民主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
  四是在政协开展大团结大联合的实践中更好体现政协民主的优良传统。人民政协因团结而生、依团结而存、靠团结而兴。人民政协是最大的统一战线组织,最大的使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政协在开展大团结大联合的实践中,尤其是与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开展团结联谊的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精神,秉持相互尊重、事事平等、彼此信任的原则,努力使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的过程、展现民主力量的过程。比如,我们每年都召开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座谈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研究协商计划、开展协商活动,尊重和鼓励他们发表意见,充分吸纳他们的建议,以协商聚共识,以民主促团结。又比如,我们围绕宗教界“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开展调研协商,省政协党组成员定期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意愿诉求,建立了彼此平等、互相信任、和谐融洽的关系,增进了共识和团结。同时,我们要适应社会的多元趋势,在协商监督、参政议政的履职活动中,努力营造民主氛围,不搞“清一色”,不搞“一言堂”,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在更加广泛充分的民主氛围中,增进团结,凝聚共识。希望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争作促进团结、发扬民主的典范,为我省改革发展凝聚更多共识、汇聚更大力量。
  迈进新征程,人民政协要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凝聚共识全过程,进一步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