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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共财政扶持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沈兴国
2022年03月25日
字数:1,377
版次:03
  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交通建设的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已发展为集班线运输,城乡公交、预约定制等多层次多元化出行方式,全省15957个建制村己全部实现了通客车。但与城市公交相比,我省对农村客运的公共财政扶持反差很大。目前,在省级层面迄今尚无农村客运财政补贴政策。县区一级,只有兰州、金昌市的各县区以及其他市州的部分县共33个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农村客运政财扶持政策,但补助资金数额整体偏少,远不能满足扶持农村客运所需。除此之外,省内其余大多数市县区还没有农村客运财扶扶持政策,致使一些地方农村客运开得通、留不住,甚至发生“通返不通”,群众“出行难,出行贵”的问题仍未有效得到解决,广大农村群众迫切渴望能够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公交出行待遇,共享发展成果。
  当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受疫情和油价持续攀升的影响,农村客运市场持续萎缩,营运成本不断增大,经营者承受的压力更是前所未有,影响着农村客运行业安全和稳定。因此,必须加大村客运补贴政策调整政策扶持保障力度。
   一、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农村客运公共财政补贴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甘肃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加快制定推动我省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公共财政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将全省农村客运发展相关支出纳入各县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并按制度化运行,强化绩效考核,推动农村客运提质增效。
  二、分类指导,大力扶持农村客运服务融合创新。一要突出财政重点支持农村客货邮旅融合发展合作线路。十多年前,我省“运邮合作”模式为全国农村客运服务融合创新闯出了新路。要进一步扩展建立与邮政、供销、旅游、商务等部门协同机制,促进实现客运车辆代送邮件快件、农产品进城和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加快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二要突出财政重点扶持城乡公交发展。鼓励城市公交向具备条件的周边乡镇延伸,鼓励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灵活采用“城乡公交+镇村公交”“城乡公交+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等多种模式,机动设置班次密度和发车时间,推动全域城乡公交快速发展。三要突出财政重点扶持“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灵活多样的农村客运组织模式,大力探索实行“共享、互助”集中共乘,农村定制客运、包车服务发展,在边远山区牧区,满足农村群众方便务工、赶集、探亲等出行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携手共进,积极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城市群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交通部《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在城市群推进城市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营,有序推动毗邻地区实施城乡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加快城市群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中陕西、甘肃毗邻地区,即宝鸡、延安、平凉、庆阳等同属革命老区,兰西城市群规划范围中毗邻地区均为少数民族集居区。为此,应积极争取将这些毗邻地区客运公交化改造纳入中央财政予以支持,推动及早实现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公共交通互联互通。
   四、加强引导,推行财政补贴与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挂钩考核。为不断提升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财政补贴与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挂钩考核机制,将企业和经营者安全运输、服务质量、维护稳定等作为考核指标,着力提升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