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史天地

20世纪30至50年代西和县集市小考

作者:杨克栋

发布时间:2025-01-10 16:21:18

集市是城乡定时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市场,也是一个地区经济繁荣的主要标志之一,它与当地群众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西和县群众把集市称“集”,其占用的固定场地称“集场”。集场有交易的这天称“逢集”,没有交易的这天称“背集”。逢集时要去集场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称“跟集”。逢集的一天中午,集场内跟集人数达到最高峰时称“集圆”,下午集场内跟集的人全部离去时称“集散”。集市物价升高称“涨”,下降称“塌”。在固定时段,集场来货充足、生易兴隆称“旺季”,来货不足、生易萧条称“淡季”。

20世纪30至50年代,西和县集市按地域分布有乡镇集市和县城集市两大类。

乡镇集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西和县编制12乡镇,据民国《西和县志·卷三·建置志》载,只有盐官镇、长道镇、纸纺镇、府城乡、洛峪乡、西江乡等乡镇公所驻地才有集市。其特点距县城较远,多距五六十里以外。与县城集市相比规模小,商品以少量的农副产品和简单的日用品为主。小商小贩为该集市的主体。只能招引距乡镇公所二三十里远的村庄农户来从事商品交易活动。均为三天逢集一次,为了相近乡镇集市互不干扰,约定俗成,各自按农历每旬日序数“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的排序,分别采取其中一组作为逢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因行政区划变更乡镇集市增多,但基本情况如上所述没有变化。

县城集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西和县县城由水南镇管辖,据民国《西和县志·卷一·舆地志》载,该镇“直辖本城三关各街巷及四郊二十九庄,共计居民二千二百六十一户”。又据民国《西和县志·卷三·建置志》载,县城垣“南北长而东西狭,长方形,周长五里三分……开东西南北四门”。县城集市就分布于此范围内。其特点集场多,各有用途,分工明确。规模大,商品多。不但能招引距县城五六十里远的乡村农户来从事商品交易活动,还能招引周围县及外省的商贩。该集市为两天逢集一次,按农历每旬日序奇数“一、三、五、七、九”的排序作为逢集,俗称“隔日集”或“单、日集”,如遇农历小月29天时,上下两月的逢集紧紧相连,造成下月初一的跟集人数和商业交易活动减少,将该日逢集称“小集子”。

以县城为中心常年固定的三大专用集市有粮食集、牲口集、柴炭集。常年固定的小型专用集市有为生活、生产提供竹藤编织器具和木质工具的山货集;为商贩远程背负行走方便提供需要的草鞋集;为女人梳发结髻提供需要的发网集等等。另有每年短期出现的为春节提供年货需要的腊月集和1949年前夕因法币波动形成的银元集等等。其中有的集市由业内人组成的行会来管理,如斗行、牙行。20世纪50年代,西和县城集市因各种原因或被取缔或逐渐转衰。

1949年,在三大集场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的群体均为男性,一般情况妇女不去跟集。这与男主外女主内的农耕文化和当时社会对妇女性别的歧视有关。上集场零售商品的小商小贩,把每天第一次成功的交易称“发市”,把最后一次商品售完的交易称“收市”,所以有“发市、收市不赚钱”的降价商贸行话。

责任编辑:唐镜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