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甘文景
发布时间:2024-04-15 15:37:32 来源:民主协商新闻网
通讯员 甘文景
近年来,临洮县政协围绕《临洮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突出“反映、办理、反馈”三个关键词,重点抓实采集撰写、报送反映、批示交办、承办督办、反馈通报“五个环节”,有力推动了社情民意成果的转化运用。
采集撰写“量质并举”。制定年度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计划,推动委员下沉一线履职,畅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六条”渠道,充分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2023年以来,共收集信息150多条,编报《社情民意》53期,省、市政协采用16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15件次,转送有关部门35篇,实现了信息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报送反映“畅通及时”。县政协办公室对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根据所反映的内容采取多种渠道报送。涉及全市关注或需要县级以上层面解决的信息报送市政协;涉及全县范围内或者需要党政有关领导关注的信息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属于相关部门关注的信息,转送有关部门参考。为保证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快捷传递,坚持当日签发、当日报送。
批示交办“无缝衔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参阅批示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县政协报送的《社情民意》每期必阅,重要信息必签。在交办上,由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按照领导批示意见交办至各有关单位,按照批示和交办意见,承办单位在接到承办任务的60日内向“两办”和信息反映者答复。同时,将领导批示情况和办理采纳情况抄送县政协办公室。
承办督办“全面跟进”。实行县政协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三办”联合督查制度,及时对党政领导批示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跟踪督办,并视情况对各承办单位办理社情民意信息情况进行视察监督,推动社情民意信息办理落实。同时,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定期会商,对重要社情民意信息办理情况进行跟进了解,及时将情况向信息反映者进行反馈。
反馈通报“注重效果”。坚持日统计、月通报、季考核、年总结,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纳入委员当年履职考核和委室工作评价范围,并运用到年度评先选优中,充分调动广大信息反映者的履职积极性。2023年,共通报表扬《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促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建议》等6篇优秀社情民意信息、3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