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8 10:00:00 来源:民主协商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和政治组织最本质的特征。在政协各级组织和各项活动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在新时代,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根据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政协力量。
一、充分认识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
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经历了一个奠定基础、巩固完善和创新发展的过程。各级政协要从人民政协7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深刻认识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政协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一)在建立和建设新中国的实践中确定党的领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经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在建立新中国的目标上,中国人民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实现这一目标,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广泛协商,实现了协商建国。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暂未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完成“三大改造”、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人民政协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治理做出了重要贡献。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大职权,但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依然保留,人民政协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由此,人民政协在党的领导下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领导体制得以确定。
(二)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加强改善党的领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协深刻融入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围绕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彰显了人民政协的优势和特色。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政协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推动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法制保障;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通过修改宪法明确这一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制度保障。《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要求“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 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并且强调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善于运 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可以看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运行机制愈发顺畅,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善。
(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践中创新党的领导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人民政协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投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努力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心聚力,开拓了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出发,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协党的领导体制,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强调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凝聚共识。2022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条例的制订和颁布,为新时代加强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实现了党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体制的创新,对新时代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强新时代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人民政协党的建设。
(一)完善人民政协党的建设运行机制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巩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在坚持已有学习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政协理论大讲堂”“书香政协”“智慧政协”等途径,研究建立覆盖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学习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根据需要吸收代表性强的党外委员参加,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座谈。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宣讲,安排政协领导同志和委员中的专家学者在政协系统、界别群众中宣讲,扩大学习覆盖面,提升学习实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各族各界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真正建立起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制度。
(二)人民政协党的建设责任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政协党组要树立做好政协工作必须抓好党的建设的观念,深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认识,有效避免党建和履职‘两张皮’现象,以党的建设引领和推动履职实践,以履职成效检验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协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统筹推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人民政协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政协党组要全面肩负起党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制度,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中,确保政协正确的履职方向。机关党的组织要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阵地规范、活动正常、效果明显”的标准,着力推动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各项决策在政协机关落到实处。党员委员要带头参加协商讨论、带头开展思想交流、带头开展课题调研,充分发挥在各类会议、协商监督、学习培训中的表率作用。
(三)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政协高水平履职“双提升”机制
研究建立“党建 + 履职”双提升工作制度,做到党有号召政协有行动、党有要求政协抓落实,倾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协商前、协商中、协商后等各个环节。加强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知情明政、沟通落实、办理反馈等机制。加强党对参政议政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加强党对凝聚共识工作的领导,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的中心环节,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形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