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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促治理 移风易俗入人心

——岷县政协协商助推乡村治理

作者:龚顺生

发布时间:2023-07-12 17:03:01 来源:民主协商新闻网

通讯员 龚顺生

村规民约是凝聚村民共同价值观、促进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今年以来,岷县政协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修订村规民约作为破解移风易俗难题、破除乡村治理瓶颈的有力抓手,为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村规民约“约”出移风易俗新气象

“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价彩礼”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陈规陋习,也是移风易俗的痛点难点。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现象,岷县西江镇唐家川村协商议事会立足村情实际,组织协商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完善,重点将治理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约定婚嫁礼金不超过5万元。婚嫁活动双方合计不超过2天,丧葬活动原则上控制在3至5天以内。举办婚事酒席不超过20桌,每桌不超过460元,酒不超过95元。红事礼金不超过200元、白事礼金不超过100元。丧事不办酒席,红白事全部控烟。唐家川村以修订、执行、监督、内化村规民约为切口,定规矩、立良俗、破陋习、扶正气,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调处矛盾纠纷、推动移风易俗、引导民风崇德向善、强化群众自治等环节的基础性作用,基层治理成效不断提升。

村规民约“约”出乡村文明新风尚

在县政协的指导下,各基层协商议事会按照“定规目的清、程序清、内容清,履规主体清、方式清,违规惩戒清”的“六个清”原则,组织协商修订村规民约,以民为本,汇集民智、吸纳民意。通过走访协商、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研究草拟初稿,结合村民实际生活和行为规范,从敬老爱亲、邻里关系、人居环境、平安建设、移风易俗等多方面对各村的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删旧增新,做好“加法”,结合时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其中,掀起学习热潮;做好“减法”,充分考虑各村实际情况,破除形式主义,删除操作性不强的内容,逐条细化量化,制定出接地气、有生机、可操作、独具特色的“一村一规”,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实现乡风文明新常态。

“做子女的,让老人吃在点上,衣服穿暖和,有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闲时多陪陪、聊聊家常,带着出去转转,老人就已经很高兴了。”清水镇腊梅村“好儿媳”侯慈巧说。今年以来,腊梅村经过广泛协商,将“家风建设”纳入村规民约,涌现出更多“好媳妇”“好公婆”“好孝子”,焕发出“以家风正民风、强村风、扬新风”的乡村文明新风尚。

村规民约“约”出乡村治理新路径

“村规民约,扶的是正气、扬的是美与好,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中,牢牢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红黑榜’惩恶扬善作用,即正面给予‘红榜’表扬,负面给予‘黑榜’惩戒。”这是茶埠镇在完善村规民约的协商议事中提到最多的一句话。该镇协商议事会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一套在法律允许前提下切实可行且操作性强的惩戒措施,以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性、彰显实用性、突出实效性,切实让村规民约成为适用于本村村民自治及村务管理服务,成为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小宪法”。建立“红黑榜”评定制度,利用“巾帼家美积分超市”“道德储蓄所”等载体,对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及时张榜公布,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同时,坚持依法修订完善,突出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实现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之间的良性互动;指导各村设置村规民约监督岗,邀请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督导检查村规民约落实情况,从而走出了一条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途径。

责任编辑:楼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