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4 14:25:06 来源:民主协商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政治协商工作进行新部署,为各级党委和政协组织开展政治协商提供了遵循。作为县级政协组织,必须及时开展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不断推进基层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学习研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条例》既是对过去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对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新部署,具有划时代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大要求和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政治协商工作能力和水平。深化学习宣传,通过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及干部职工会议,持续深入学习《条例》,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把学习领会核心要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时强化宣传工作,讲好协商故事,扩大协商民主的影响力,营造有利于开展协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要把党的思想和主张转化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认识更加深刻、态度更加坚决、行动更加自觉。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坚持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始终确保协商工作的正确方向。在谋划具体工作时,以《条例》、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规定为抓手,制定协商计划,确定协商议题,筹备协商工作,增强协商实效。要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政治协商工作聚焦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从政协组织的性质定位出发,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作原则、范围、方式、职责等,全面推进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好政协党组在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三、立足性质定位,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基层政协组织,在新时代政治协商舞台上充分发挥作用,就要对标党中央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好《条例》作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基本遵循的作用。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以专题性常委会会议为重点、以阶段性专题协商座谈会和对口协商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新格局,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在维护团结和服务发展上出谋献智。二是创造性地拓宽和搭建协商新渠道、新平台,有计划地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参加政协开展的视察调研、民主评议等活动,把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协商内容,改进协商方式,增强协商实效。三是坚持拓展协商空间,扎实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建好基层协商议事会,重点解决群众身边的要事难事烦心事,更好发挥政协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四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热点、社会治理难点进行协商,进一步发挥“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助力基层治理、促进民生改善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围绕特色产业发展、返贫监测等方面建言助力。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提案办理、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文史资料编纂、书香政协建设等工作中提质量、重实效、出实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委员整体素质、履职本领。加强政治引领,引导委员在政治上、道德上、言行上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厚植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强化责任担当,引导委员加强理论学习,使委员熟知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认知能力,成为政治协商的行家里手。注重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委员联络制度,及时掌握委员思想状况、工作动态、学习情况等。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建立委员考核奖惩机制。重视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工作,注重培养委员政治协商的专业能力,努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政协委员队伍。不断加强委员作风建设,把正风肃纪、作风建设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全力打造一支务实重行、忠诚勤勉、担当作为的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奋力开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