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2 13:50:44 来源:民主协商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党中央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着力提升基层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效能,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成果体现在坚定政治信念上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开展政治协商最根本、最核心的前提条件。政协工作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明确政治方向、理清工作思路、突出着力重点,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基层人民政协要坚持及时向党委请示重大事项、报告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政协一切重要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一切重要履职围绕党委中心任务进行、一切重要安排报请党委批准后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协商中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使政治协商过程成为思想引领、宣传政策、释疑增信的过程。
二、始终坚持发扬民主,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成果体现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上
人民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协商国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坚持发扬民主有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更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中,要坚持弘扬党的“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遵循规则、有序协商,体谅包容、真诚协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政治协商的过程成为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回应群众关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成为团结动员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使各项工作更加充分的体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理念。
三、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成果体现在助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上
基层政协党组肩负着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要在政治协商工作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委重要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在政协各项工作之中。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奋勇担当作为,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包抓、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理等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尽责出力。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强化监督促落实,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改革发展稳定的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通过专题视察和监督活动,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察实情、讲真话、建诤言,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始终坚持凝聚共识,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成果体现在推动政协履职工作创新发展上
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党确定的目标而奋斗,始终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使命任务。坚持在协商议政中汇集民智、凝聚共识,紧扣年度协商计划,精心组织召开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和协商座谈会;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开展各类协商议政活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察民情、解民忧、惠民生。提高协商水平,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完善协商流程,规范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规范、有序、制度化发展。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切实做到遇到问题多协商、双向互动会协商、坦诚相见真协商、充分交流深协商,努力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知情明政、履职尽责创造条件,为改革发展汇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