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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协政治协商 提升协商议政质效

中共政协武威市委员会党组

发布时间:2022-09-21 14:36:06 来源:民主协商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汇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是做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市政协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锚定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和职能责任,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更好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更强定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政协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从政治和全局高度统筹谋划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协商活动报党委批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原则,扎实开展政协政治协商,在协商内容上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开展协商,找准定位、找好切口、精准选题,努力使协商议题更加契合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在协商方式上健全以政协全会为龙头,以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双月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为重点的协商议政格局,经常性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让协商成果更有广度、更有深度。在协商机制上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扩大政协委员参与协商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不断推进协商议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以更实举措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和政协机关参谋助手作用,经常性邀请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理论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引导各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夯实政协政治协商基础保障,切实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的凝心聚力、化解矛盾、汇集共识、服务发展。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建设,建好协商平台,完善协商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将协商的触角向社区、农村、家庭和社会末梢延伸,形成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格局。

以更强担当贯彻落实条例。认真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条例》,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全面性、针对性、系统性,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用好《条例》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全链条规范政协政治协商各环节程序,在科学化上下功夫、制度化上做文章、规范化上求实效,不断提高政协政治协商工作质量水平。加强政协委员、政协机关、人才库成员“三支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委员在政协协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切实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政协队伍,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切实提高协商能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崔莹